本报讯(纪少菊雷绍洪记者祝庆庆摄影报道)12月8日,记者从兴义市公安局丰都派出所获悉:一男子为了讨债,爬上百米塔吊以死相胁。民警赶到现场将他劝下后,对其处以拘留10日。
12月4日,有人报警称在兴义市机场大道一工地上,有人要跳楼。接警后,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。
据知情人士介绍,爬到塔吊顶部的男子姓刘,家住兴仁县。当天上午10时许,刘某某来到该工地结算其承建的钢筋工程款未果,随后便爬上了百余米高的塔吊顶部。
了解情况后,民警立即对刘某某进行劝说,并通知家属及工地老板赶往现场。
经过近两小时的劝解,刘某某终于走下塔吊,来到丰都派出所就工程款纠纷进行调解。经调解,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:工地老板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拖欠刘某某的10万余元。
因刘某某的行为导该工地停工3个小时,造成经济损失10000余元,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警方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。
(原标题:先救下他 再拘留他)